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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发布
年直属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详细报名条件
下面和小布一起去看看
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年直属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改善人才队伍结构,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推动文化旅游广电事业繁荣发展,按照《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年直属单位人才引进工作方案》安排,经报请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决定就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直属单位部分空缺事业编制岗位进行人才引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根据事业发展需求,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直属单位共引进21人,各引进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年直属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1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号公布的95所院校)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
2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
3
取得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院校海外硕士及以上人员(本科学历需为国内原“、”院校全日制本科或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院校海外学士)。
(五)年龄
1
发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2
发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海外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3
发布公告之日起,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具有吸毒史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审查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行为或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五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5.包头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包头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及第二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8.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9.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年1月10日24:00。应聘人员可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