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包头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公告 [复制链接]

1#

年上半年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包头市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年上半年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平稳实施,根据当前包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及考点实际,现将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一码一卡及核酸报告)

考生“国家电子健康码”或“鹿城健康”和“国家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当日更新),持本人考前48小时内2次(间隔不少于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二)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不少于24小时)的;2.“国家电子健康码”或“鹿城健康”健康码非绿码的;3.年4月24日(含)以后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4.年5月7日(含)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县、区、旗)旅居史的;5.年5月7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6.年5月14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三)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健康监测7天内的考生,次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2.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县、区、旗)旅居史,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国家电子健康码”或“鹿城健康”申报健康状况考生须提前14天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国家电子健康码”或“鹿城健康”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二)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三)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随时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